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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四川省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遴选的通知

时间:2025-06-21 浏览: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的数字信息素养,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教办〔2025〕3号)及《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数字化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川教函〔2025〕82号)要求,依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5年四川省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相关部署,现就学校开展2025年四川省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5年四川省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包括常规项目和专项项目,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作品类型、要求参加对应项目,同一作品各项目之间不能交叉重复申报。

一、常规项目

常规项目共有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三个类别竞赛项目,参加人员自选项目报送,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出5个项目推荐参加省赛。

(一)活动参加对象

学校全体教师、教育技术工作者

(二)活动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6月25日前完成

2.作品提交时间:即日起至7月7日

3.遴选时间:7月8日至7月11日

(三)报名及作品报送平台

http://2025cdtyxxsycgxm.mh.chaoxing.com

2025年四川省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遴选(常规项目)

(四)项目说明及要求

申报人员需认真填写《作品登记表》,并对所报送作品的特色与亮点进行简明扼要的阐述。

(1)课件:是指基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信息技术和多媒体技术,根据教学内容、目标、过程、方法与评价进行设计、制作完成的应用软件。能够有效支持教与学,高效完成特定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各类教学软件、学生自主学习软件、教学评价软件、仿真实验软件等均可报送。项目报送要求详见附件1。

(2)微课:是指教师围绕单一学习主题,以知识点讲解、教学重难点和典型问题解决、技能操作和实验过程演示等为主要内容,使用摄录设备、录屏软件等拍摄制作的视频教学资源。主要形式可以是讲授视频,也可以是讲授者使用PPT、手写板配合画图软件和电子白板等方式,对相关教学内容进行批注和讲解的视频。项目报送要求详见附件1。

(3)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是指利用信息技术优化课程教学,转变学习方式,创新课堂教学模式,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的案例。包括课堂教学、研究性教学、实验实训教学、见习实习教学等多种类型,采用混合教学或在线教学模式。项目报送要求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作品须具有原创性、真实性,政治方向正确、概念性正确,不得存在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否则取消参加资格。每件作品作者不超过3人,按先后顺序排序。

(2)对已参与过往届活动或省级其他相关活动的作品,不再参与本次赛事。

二、专项项目

2025年高校数字技术与装备创新应用专项征集三类作品: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案例、高校虚拟仿真教学实验室管理案例、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创新与应用案例。参加人员自选项目报送,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每类案例推荐数量不超过5个。

(一)活动参加对象

学校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科研人员、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均可自愿参加。

(二)活动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6月25日前完成

2.作品提交时间:即日起至9月1日

3.遴选时间:9月2日至9月5日

(三)作品报送平台

http://2025cdtyxxsyzxxm.mh.chaoxing.com

2025年四川省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遴选(专项项目)

(四)项目说明及要求

申报人填写《案例申报书》,每个案例应有负责人1名。《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案例》团队总数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高校虚拟仿真教学实验室管理案例》团队总数不超过3人(含负责人),《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创新与应用案例》团队总数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在同一类型中,每个案例负责人只能提交一个案例申报书。

(1)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案例:指综合运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软件、装备、平台等条件,构建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环境,着力解决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转变学习方式,创新教学模式,取得显著教育改革成效的案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案例原则上应开展过至少1个教学周期的教学实践。项目要求详见附件2。

(2)高校虚拟仿真教学实验室管理案例:指高校在虚拟仿真教学实验室的建设、应用及安全等方面的管理保障机制、特色做法和创新措施的案例。项目要求详见附件2。

(3)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创新与应用案例:指依托学校现有单价40万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形成的管理、技术创新、应用和共享等方面的案例。项目要求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报送者在上传案例材料前需确认拥有该案例的版权、著作权、肖像权。案例中使用的软件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使用授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2)报送者应对作品的原创性、真实性负责。报送者需处理好案例上传前的保密问题,并确保该案例在报送前未公开发表、展播或参加其他活动。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报送者承担。

(3)在历届全国师生数字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中,已被推荐过的案例不得重复申报。

(4)案例作品有政治原则性错误、科学性错误及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参加资格。

(5)案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取消参加资格。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5015082

附件:1.常规项目活动指南

2.专项项目活动指南

信息技术中心/大数据中心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