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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东部新区校区停车场对机动车辆执行收费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5-06-20 浏览:

各位机动车车主:

为规范学校东部新区校区停车场管理,优化停车资源配置,根据成都市东部新区经济发展局发《政府定价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核准书》标准,经学校研究,自2025年7月1日起,今年会东部新区校区停车场正式实施收费管理,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范围及方式

(一)停放免费范围

1.学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及直系亲属,在智慧安全平台通过审核的名下第一辆和第二辆机动车,可免费停放。

2.公务来访车辆,完成部门公务来访行政审批流程的车辆,可免费停放(具体审批流程将于近期通过学校官网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

(二)停放收费范围

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第三辆机动车辆、因私预约来访机动车辆、服务外包单位机动车辆、租赁商铺机动车辆(上述车辆之前在东部新区校区报备的免费进校权限自7月1日起自动终止)。

(三)缴费方式

1、临停车辆支持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车辆离场前15分钟内完成缴费即可。

2、长期停放车辆可根据实际情况办理月租手续。

二、现场办理时间、地点及递交材料

(一)现场办理时间:

2025年6月23日-6月30日(工作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

(二)现场办理地点:

保卫处治安科办公室(学校正校门入口左侧)

特别提示:本次业务办理不支持线上渠道,且仅限工作日开放现场办理,请需要办理的车主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三)递交资料:

1.通用材料:所有办理业务的车辆均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若本人身份证与行驶证车辆所有人姓名不一致的,需提供本人与车辆所有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请使用A4纸张,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行驶证需复印主页和副页,确保信息清晰完整。

2.专项材料:校内服务外包单位、租赁商铺车辆除提交通用材料外,还须提交与学校部门之间的服务关系证明。证明材料需加盖学校部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内容应包含合作单位名称、合作项目、合作期限、来访车辆信息等关键信息。若证明材料为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提供单位公章。

三、月租车辆本次缴费周期为6个月(自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自2025年7月1日起,未办理车辆登记、公务报备、因私预约或月租缴费的车辆,将禁止进出东部新区校区。

四、各位车主务必按时办理东部新区校区机动车进校相关手续,若对流程或材料有疑问,可联系保卫处治安科,咨询电话:028-81337797

特此通知,谢谢配合!

党委保卫工作部/保卫处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