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11月12日,我校三位教师姚原野、项洋、高琨被淄博市教育督导委员会聘为第二届淄博市教育督导员。
据悉,为推动全市教育督导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教育督导条例》《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山东省督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国家、省、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文件有关要求和淄博市教育督导工作需要,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及遴选、推荐基础上,此次聘请167名同志为第二届淄博市教育督导员,聘期三年。
我校三位教师纷纷表示,一定进一步加强学习,熟悉并掌握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教育督导理论知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发挥业务专长,积极践行淄博教育督导文化,为推动全市教育高品质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编辑记者:魏伟